臨時買賣合約有法律效力嗎?撻訂與「必買必賣」的分別
臨時買賣合約不等於可以隨時取消。了解訂金、正式合約、必買必賣及違約條款,避免誤以為撻訂只需損失訂金。
簽了臨時買賣合約,可以反悔嗎?
臨時買賣合約可以具有法律約束力。買方不買、賣方不賣,或者一方未能依時付款或完成交易,都可能引起違約責任。後果須看合約如何訂明,不能一概理解為「買方最多損失訂金,賣方最多賠雙倍訂金」。(地產代理監管局)
「臨時」與「正式」合約有甚麼分別?
臨時合約通常先確定物業、價款、訂金、主要付款日期及成交日期。正式合約則可能更詳細處理業權、產權負擔、交吉、文件交付及違約等事項。
正式合約並不是讓任何一方重新自由決定所有條件的機會。擬修改已議定事項時,應由律師核實原有責任及取得對方同意。(地產代理監管局)
「必買必賣」是否代表法院一定強制成交?
「必買必賣」通常反映雙方並非單純約定支付某筆款項便可自由退出。不過,違約後可以要求甚麼補救,仍要閱讀完整合約及分析個案。
爭議可能涉及訂金、損害賠償或要求實際履行合約。即使合約提及實際履行,也不代表法院在任何情況下都必然作出相關命令。(地產代理監管局)
簽約前,哪些條款最值得停下來看清楚?
建議把注意力放在四個問題:何時必須付款、未能付款有甚麼後果、賣方須交付甚麼狀態的物業,以及退出交易是否真的只涉及某筆訂金。
例如,買方打算依賴出售另一個物業所得的款項完成交易,便應先評估兩宗交易的時間是否銜接。不要把尚未落實的資金安排,當成必然會發生的事情。
按揭批不足,是否可以自動取消買賣?
除非合約有適用的融資條件或其他法律依據,按揭未獲批准或金額不足,一般不能自行當作免責退出的理由。因此,簽約前應先了解估價及貸款可行性,而不是只依賴口頭表示「應該借得到」。(地產代理監管局)
常見問題:訂金是否一定是樓價一成?
二手交易的訂金金額及付款方式屬合約事項。市場上常見分階段支付訂金,不代表所有交易均有同一個法定比例。(地產代理監管局)
延伸閱讀: 按揭估價不足、賣樓贖樓、成交前驗樓及交吉。
本文僅供一般資訊參考,並不構成對任何個別交易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法律及稅務處理須視乎物業、交易文件、當事人情況及當時適用的法例、政策與銀行要求。簽署文件或作出付款承諾前,應就具體情況取得法律意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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